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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 (7)

六、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支持海南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重要使命,持续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更好服务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十五)加强南海维权和开发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海南的维权、航运、渔业等重点基础设施,显著提升我国对管辖海域的综合管控和开发能力。实施南海保障工程,建立完善的救援保障体系。保障法院行使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支持三亚海上旅游合作开发基地、澄迈等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建设。加强重点渔港和避风港建设。

(十六)深化对外交往与合作。充分利用博鳌亚洲论坛等国际交流平台,推动海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更加务实高效的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鼓励境外机构落户海南。支持海南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鼓励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支持在海南设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教育、农业、旅游交流平台,推动琼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强海南与东南亚国家的沟通交流,重点开展旅游、环境保护、海洋渔业、人文交流、创新创业、防灾减灾等领域合作。

(十七)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落实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的有关部署,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科技、教育和医疗服务等领域的统筹发展,建立军地共商、科技共兴、设施共建、后勤共保的体制机制,将海南打造成为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依托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推动建设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完善南海岛礁民事服务设施与功能,建设生态岛礁,打造南海军民融合精品工程。深化空域精细化管理改革,提升军民航空域使用效率。完善军地土地置换政策,保障军事用地需求,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建设国家战略能源储备基地。

(十八)加强区域合作交流互动。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鼓励海南与有关省区共同参与南海保护与开发,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密切与香港、澳门在海事、海警、渔业、海上搜救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台湾地区在教育、医疗、现代农业、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深化琼州海峡合作,推进港航、旅游协同发展。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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