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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3)

  (十一)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发挥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期货经营和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执业质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网信企业高效对接资本市场。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网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就网信企业首发上市、并购重组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推动符合条件和国家战略、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战略。

  (十三)促进信息共享。加强网信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网信企业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行业监管政策、诚信处罚记录,以及申请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信息将纳入信息共享范围。

  (十四)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组织、研究机构、企业等作用,加强网信领域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投融资服务机构发展,搭建投融资专业服务平台,通过组织联盟、论坛、研讨会等形式促进网信企业与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的交流合作。

  (十五)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发挥网信和投融资行业专家作用,加强网信企业上市融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研究网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在网信领域先行先试,着力提高监管政策的协同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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