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2号
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8年4月12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2018年5月2日
附件
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经研究,现决定废止下列有关排污收费的1件规章和27件规范性文件。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2号,2007年10月23日公布)
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统一排污费征收稽查常用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环办〔2008〕19号,2008年2月25日公布)
2.关于征收污水废气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48号,2008年4月28日公布)
3.关于《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72号,2008年5月13日公布)
4.关于矿山企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246号,2008年10月21日公布)
5.关于向无照经营者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286号,2008年11月12日公布)
6.关于停止征收水污染物超标排污费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287号,2008年11月12日公布)
7.关于排污费征收稽查中排污量核定告知等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5号,2009年1月15日公布)
8.关于焦炭生产企业环境监管及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22号,2009年6月1日公布)
9.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涉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70号,2009年7月20日公布)
10.关于“十五小”征收排污费及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85号,2009年11月24日公布)
11.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40号,2010年10月11日公布)
12.关于电厂脱硫海水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0〕254号,2010年8月2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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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