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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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