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8)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报告(格式文本)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名称)
法人证号:
地 址:× ×省× ×市× ×路×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名称)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报告
编号: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章)
项目
内容
备注
基本情况
文物情况
鉴定评估过程
分析说明
鉴定评估意见
附件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人员签名: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基本情况”,应当简要说明委托机关、委托事项、受理日期、鉴定评估材料,是否属于重新鉴定评估或者补充鉴定评估等情况。
2、“文物情况”,应当记录可移动文物的尺寸、质量、质地等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地理位置、范围面积等信息。
3、“鉴定评估过程”,应当详实描述文物鉴定评估活动过程,包括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法,采用的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技术方法,科技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过程和结果等。
4、“分析说明”,应当阐明文物鉴定评估人员通过对可移动文物的时代、造型、工艺、完残、品相等方面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沿革、保存现状等内容的鉴别判断,对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考证分析,对文物毁损程度或者受影响程度的评估,得出鉴定评估意见的过程。
5、“鉴定评估意见”,应当围绕本办法规定的鉴定评估事项相关内容,作出结论性意见表述。
6、“附件”,应当列明与鉴定评估活动相关的资料,如文物照片或者影像资料,可移动文物的流转经过说明和不可移动文物的记录档案等。
7、文本项目内容可以另附详细说明。
附件2: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委托书(参考文本)
甲方:×××(委托办案机关名称)
乙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名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对“×××(案件名称)”所涉文物的鉴定评估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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