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交规划发〔2018〕8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更好地服务交通强国和美丽中国建设。
到2020年,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绿色交通制度基本健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加强,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通过继续努力,到2035年,基本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交通运输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强化生态环保举措,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生产方式。
(一)统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研究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结合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铁路、公路、水路、空中等通道资源集约利用。探索开展国家公路线位控制规划,提高国家公路线位资源利用效率。研究修订《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与监督,提高岸线使用效率。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促进港口集约化经营。(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司、水运局、公路局,国家局有关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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