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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

六、加强组织保障和宣传引导

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改革任务,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确保落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合理引导预期,做好风险应对。与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宣传动员和征收工作的配合衔接,

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巩固参保覆盖面。在机构改革期间,要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确保群众待遇不断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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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2017-4-28)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 国务院(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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