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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6)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第四条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第五条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计价》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3小时。

  第六条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第八条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第九条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第十条 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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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 / 水利部办公厅(2017-9-5)
·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建设部(2008-1-4)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水利部(2007-3-13)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建设部(20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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