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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4)




二、便利企业开办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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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多址”和“一证多址”改革


  上海市长宁区开展“一照多址”和“一证多址”改革试点,从事“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且本区内另有营业场所的内资企业,在区内增设经营场所时无需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同时,企业在区内新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实体店,根据企业报备的连锁门店标准和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只需直接在第一家实体店的许可证之外进行附记备案,视同取得许可证。通过改革,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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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业务“全市通办”


  北京推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微信等方式预约全市任一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申领发票、申报纳税、税收优惠等300多项税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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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线上税银互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陕西全面推行“线上税银互动”模式,实现税务端和银行端专线数据直连,建立以税银征信互认、用户授权、信息共享、大数据风控为基础的税银合作机制,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情况与信贷发放结合起来,简化融资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难度和成本。




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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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


  天津在全面梳理进出口收费项目基础上,公布实施口岸服务“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并将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实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截至目前,累计约19.3万标准箱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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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


  浙江义乌设立国际贸易服务中心,整合公安、商务、税务、海关等12个部门125个涉外事项,集涉外行政审批、涉外公共服务、涉外中介服务、涉外国际交流和信息交流于一体,实现办理涉外事项只进“一扇门”、服务“一站式”。目前日均办件量15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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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模式


  重庆自贸试验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实施自主备案、自行确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税、简化业务核准手续等监管模式,将过去由企业向海关申报并递交纸质材料,改为企业在线填报、系统自动备案;将过去由海关确认核销周期,改为企业自定;将过去海关到企业核查盘点、核算并与企业核对达成一致后,再由企业向海关报核,改为企业在自主核销周期内自主盘点,自聘审计机构开展核算并向海关报送核算结果,海关据此核销;企业需要补缴税款的,直接办理补税手续并向海关报核,海关保税业务部门不再出具补税联系单;将过去海关逐项核准的企业业务资质,改为根据企业资信,一次性为企业开通11类业务资质,并根据企业资信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动态调整,海关不再另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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