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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3)
  (四)加强和改进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和学分认定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指导学校有序推进选课走班、科学开展学分认定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快建立完善选课走班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并制定具体的学分认定办法。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教师配置、班级编排、学生管理、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统筹力度,逐步形成行政班和教学班并行、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教学组织运行机制。
  (五)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积极导向作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校内评价或考试要以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更好地发挥立德树人导向作用。教育部组织开展考试命题评估工作和命题人员国家级培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保障机制,开展命题质量评估,加强命题人员培养和培训,确保考试命题方向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内容和难度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引导学生打好基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实施细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纳入评价内容,要做到客观真实。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确保课程实施质量。建立国家、省两级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教育部制定课程实施监测方案,对各地课程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以及新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省级课程实施监测方案,建立相应的课程实施反馈改进机制,向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监测结果和改进建议,并于每学年结束后将本地新课程实施监测报告报送教育部。
  (二)完善教研科研工作机制,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各级教研科研部门要围绕新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学业质量标准在实践中转化落地等问题加强研究,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开展实践研究,推动深化教学改革。各地要积极推进教研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区域联合教研、校际联合教研等多种教研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教研工作的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发挥好教研工作对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支撑作用。
  (三)建立实验区、实验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设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区、实验校,探索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和学校有效推进课程改革的实践模式,及时总结交流和宣传推广实验区、实验校的成功经验。教育部遴选若干地市和学校作为国家级实验区、实验校,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设立一批实验区、实验校,并加强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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