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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



发改基础〔2018〕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科学谋划,加快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着力突破“落地难”瓶颈。但有些地区对通用机场的功能定位、布局原则等认识模糊,有些通用机场规划布点也不尽合理,缺少对区域军民用机场运行、军事设施保护、军民航飞行等综合论证,加剧了地区飞行矛盾,对军事安全保密造成较大隐患。此外,还存在通用机场项目报批程序复杂、周期长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加快培育通用航空市场。为科学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促进通用航空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通用航空“热起来、飞起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加快通用机场建设的重要性

  通用航空业是民航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航空业发展的新增长点。按照“分类管理、放管结合、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快通用航空业发展,有利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用机场作为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建设和完善通用机场网络,是补足基础设施短板、解决“落地难”问题的关键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和发展形势,充分认识通用航空社会属性,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科学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营造通用航空良好发展环境,探索通用航空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二、科学编制通用机场布局规划

  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是通用机场项目审批(核准)、建设实施的依据,应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通用机场功能定位,突出发展重点,注重与地方优势资源创新融合,发挥通用机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打造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通用航空网络。

  (一)明确功能定位。

  一是交通运输服务。利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小机型、小航线、短航程、组织方式灵活”等特点,在距离最近的民用运输机场直线距离100公里以上的偏远地区、地面交通不便地区布局通用机场,为人民群众提供“飞得到、坐得起、用得上”的交通出行服务。利用公务航空“快捷、私密、舒适”等特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镇化和市场需求较高的地区布局综合性通用机场,疏解枢纽机场非核心业务,提供个性化、高效率的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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