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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3)

(二)加强域名监测处置。加强对政府网站域名安全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域名被劫持、被冒用等安全问题,健全完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大对政府网站域名安全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发现被冒名申请注册顶级域名(如“.cn”、“.net”、“.com”)等情况,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及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处置。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要健全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加大对全国政府网站域名运行的日常监测力度,并将监测情况通报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加强政府网站域名解析数据备份与分析,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域名服务应急演练,保障解析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持有的域名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其中,域名为“.cn”、“.政务”的,集中反馈至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注销,域名为其他顶级域名的,由域名持有者联系相应的注册机构进行注销。政府网站域名清理情况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附件:1.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2.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




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申请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站名称
域  名
业务类型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申请单

位证件
类 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号 码


域 名

联系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所在部门

座机、手机


电子邮箱

传 真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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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2018-1-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7-5-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1-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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