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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4)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注册或注销政府网站域名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全称须与公章保持一致。
    2.同一单位持有的多个域名可一并申请注销。
    3.域名最高注册年限为10年。
    4.域名联系人须为申请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5.域名、申请单位全称、注册年限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6.申请域名注销时,如申请单位与域名持有单位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附件2





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域名
申请单位全称
业务类型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注册申请 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意见

审核单位全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所在部门


联系人座机、手机


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上述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情况属实,请支持办理。





(审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加盖公章,审核单位全称

     须与公章保持一致;提交时须附《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2.域名最高注册年限为10年。

    3.域名、申请单位全称、注册年限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4.联系人须为审核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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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 (2018-1-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7-5-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1-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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