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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4)

(十一)森林公安局。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特大森林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

(十二)规划财务司。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科学技术司。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开展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重要国际活动和履约工作。承担相关国际协定、协议和议定书的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台林业和草原事务。承担国际竹藤组织和亚太森林组织相关工作。

(十五)人事司。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五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429名(含两委人员编制4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58名(含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跨地区设置15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办事处牌子,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除外),作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派出机构,行政编制30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5名,主要承担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所辖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相关工作。在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加挂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在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加挂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在驻成都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加挂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承担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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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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