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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0月27日



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有关部署,推进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现就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提升政府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针对政府网站存在的建设分散、数据不通、使用不便等突出问题,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带动试点地区政府网站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2.开放融合。坚持创新驱动,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构建互联融通的平台架构,支撑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的无缝对接,能够随技术发展变化持续升级和灵活扩展。

3.集约节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优化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配置,严格预算和项目管理,避免重复建设。

4.平稳有序。积极稳妥组织本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确保工作推进安全平稳,不影响公众使用体验。

(三)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底前,试点地区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本地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二、试点范围

根据各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进展情况和试点申报情况,确定北京、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10个省(区、市)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作为试点地区。

三、试点任务

试点地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集约化平台。平台建设可采用省级统建模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级、地市级分建模式。采用省级、地市级分建模式的,省级、地市级平台要统一标准规范,实现互联融通。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以下功能支撑: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督;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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