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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

第十一条 合格投资者应凭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额度备案信息或批准文件,并查询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关控制信息表的内容,在托管人处为其自有资金、客户资金或开放式基金开立相应的外汇账户。

已开立外汇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与外汇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人民币账户,有关人民币账户开立和使用详见附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账户管理操作指引》)。

第十二条 合格投资者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是:合格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及支付有关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管理费等)所需资金,利息收入,从人民币账户购汇划入的资金,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是:结汇划入合格投资者人民币账户的资金,出售境内证券所得、现金股利、利息等资金,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其他支出。未经批准,合格投资者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以外的其他目的。

第十三条 合格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1个月内变现资产并关闭其外汇账户,其相应的投资额度同时作废:

(一)证监会已撤销其资格许可;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取消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汇兑管理




第十四条 合格投资者可根据投资计划等,在实际投资前30个工作日内通知托管人直接将投资所需外汇资金结汇并划入其人民币账户。

第十五条 合格投资者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投资本金和收益汇出。其中,开放式基金可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由托管人为其按日办理相关资金的汇入或汇出。

合格投资者如需汇出已实现的累计收益,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完税或税务备案证明(若有)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手续。

合格投资者清盘(含产品清盘)的,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完税或税务备案证明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及关户手续。

第十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国家经济金融形势、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和国际收支状况,对合格投资者资金汇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第五章 外汇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合格投资者可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托管人或境内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对合格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应当遵守实需交易原则。

第十八条 合格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应当遵守实需交易原则。

合格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限于对冲其境内证券投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外汇衍生品敞口与作为交易基础的境内证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敞口应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应控制在不超过其上月末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规模(不含专用存款账户内人民币存款类资产,下同)。合格投资者人民币资产规模由托管人负责核算和监控,确保资产规模真实、准确。

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可按月调整。合格投资者应根据托管人核算的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规模情况,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进行调整,确保符合实需交易原则。

第十九条 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对合格投资者开展的外汇衍生品类型及结算等,按照现有外汇衍生品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应遵守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并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06〕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2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7〕4号)等规定履行有关结售汇统计报告义务。




第六章 统计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合格投资者应在首次获得投资额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托管人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主体信息登记。托管人应代合格投资者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特殊机构赋码后为其办理主体信息登记。合格投资者因办理其他跨境或外汇业务已经获得特殊机构赋码的,无需重复申请。

第二十二条 合格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合格投资者名称、托管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

(二)产品信息发生变更的;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变更托管人的,由新托管人负责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格投资者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其他监管部门(含境外)重大处罚,会对合格投资者投资运作造成重大影响或相关业务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托管人应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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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人民银行、外汇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局(2018-6-11)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8-3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2013-5-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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