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3)
电网公司要按照规定落实现有优惠电价政策。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通过安装核减表,满足电费发票抵扣需求,促进电价规范和公平竞争。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参与电力削峰填谷,降低电力使用成本。利用智能电网、智能网联汽车等技术,鼓励新能源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差获得收益。引导鼓励开发充电设施的财产险、产品责任险等险种,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技术储备,开展电动汽车充放电试点,探索分布式发电、储能与电动汽车充放电技术的结合,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中国充电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促进充电设施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多元化方向发展,促进创新,提质增效。通过开展自愿性产品检测认证、行业白名单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门严格产品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督,引导充电技术进步,提升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业自律。推动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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