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 (3)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计量法制意识。
各地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民用“三表”的计量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向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宣传计量法制要求,引导其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督促企业抄表到最终用户,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关于民用“三表”的计量常识和法制要求,争取对轮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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