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4)
加强行政立法工作队伍建设。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行政立法工作队伍,确保行政立法工作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切实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增进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经验共享、信息互通,加大行政立法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的力度,全面提高行政立法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切实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
国务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细流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工作进度,按规定做好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工作,并及时上报送审稿及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等规定的有关材料,为法规审查、审批等工作留出合理时间。向国务院报送送审稿前,起草部门应当与司法部做好沟通。司法部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妥善处理分歧,争取达成共识,切实保障立法项目按时完成。司法部要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协调机制研究突出问题、协调主要争议。经过充分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司法部、起草部门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司法部的意见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协调,或者报国务院决定。
附件:《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附件
《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
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3件)
1.契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
2.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退役军人部起草)
3.社区矫正法草案(司法部起草)
4.密码法草案(密码局起草)
5.原子能法草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起草)
6.出口管制法草案(商务部起草)
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生态环境部起草)
8.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
9.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版权局起草)
10.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
11.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部起草)
12.监狱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13.档案法修订草案(档案局起草)
二、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42件)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