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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方案》的通知(4)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1月-5月)
部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报司法部备案。部系统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可以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工作举措、时间安排、配套措施、预期成果等。
(二)学习宣传阶段(2019年5月-6月)
部政策法规司在行政执法培训中安排“三项制度”学习交流。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开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
(三)实施准备阶段(2019年7月-8月)
部政策法规司会同相关司局做好相应人员、经费、装备、场所配备。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落实准备,明确任务、完善细节、预备实施。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前)
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狠抓工作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防范化解重大行政执法风险。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部和各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防范化解重大执法风险,确保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风险有管控、结果有考核。部政策法规司要加强对全系统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各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
“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要作为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部政策法规司会同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等做好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三)加强条件保障
部财务司会同政策法规司建立健全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执法装备、经费按程序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建立“三项制度”专项经费,保障“三项制度”日常运转、人员聘用、装备购置、场所配置、政府购买服务等需要。部机关服务局根据部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实际需求,配置必要的音像记录场所。推进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
(四)加强队伍建设
部政策法规司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专人负责,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适应审核工作任务的法制审核人员,部人事教育司会同政策法规司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加强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的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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