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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13)

  

  50.加强执行队伍正规化建设。把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职能定位,区分管理、办案等工作比重,确定不同层级法院执行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2000〕3号)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办理任免手续前,应征得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不称职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调离或者免职。建立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述职制度,述职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执行干警比例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司法警察和书记员配备,防止出现队伍力量薄弱、结构老化、不适应执行发展需要等问题,加强人员配备和保障的监督核查。

  

  51.加强执行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发挥国家法官学院执行学院资源优势,编辑出版执行培训教材,开展执行人员分批分类培训和实操考核,争取三年内完成全国执行人员全员轮训。继续办好“执行大讲堂”,围绕新出台的执行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执行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适时组织培训和解读。建立分级培训和考核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四级法院的培训职责、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执行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提高专业化水平。探索实行上下级法院执行人员双向挂职锻炼制度,促进执行人员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增长本领。加强执行部门与审判部门法官的任职交流,任命为员额法官前原则上要有一年的执行实施工作经验。

  

  52.加强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执行实施人员、司法警察、执行工作辅助人员职业资格条件、招录、晋升、转岗等制度规范,优化执行队伍构成,提升执行队伍素质。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契机,明确各类执行人员的身份定位和职权范围,推进执行人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创新激励机制,建立执行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完善执行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依法惩处诬告陷害、威胁恐吓执行干警等行为。健全执行干警职业保障制度,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保障,全面关心关爱执行干警,完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带薪休假、调休轮休、心理疏导等机制,解决后顾之忧,提高执行干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

  

  53.加强执行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统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与执行权力运行体系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公正廉洁执行。完善司法巡查,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督办落实。加强关键岗位定期轮换交流。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规范执行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格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执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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