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2)
——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遵循执行规律。既遵循司法活动的一般规律,又尊重执行工作自身规律,建立健全符合执行权运行规律的配套改革措施、履职保障机制和执行单独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举措符合实际,经得起检验。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针对影响执行权威和执行公信力、制约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和保护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法院积极实践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及时推广运用,实现基层探索和顶层设计的良性互动。
——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立足现实,着力解决当前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又要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综合治理执行难。
——坚持“一性两化”。“一性两化”即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以国家强制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点,依法打击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的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坚持以现代信息科技为支撑,形成现代化的执行模式。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行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提高执行公信力。
(三)总体目标
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
——确保“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常态化。
——确保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工作模式常态化。
——确保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整治常态化。
——确保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高压态势常态化。
——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制度化机制化,把执行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框架,从源头综合治理执行难。
——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行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成熟、稳定的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执行机制和执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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