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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17年7月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等12个省(区、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决定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试点一年多来,试点省份根据需求规范开展各项辅助业务,各具特色。如,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绍兴诸暨市公证处参与法院终本案件的财产查控工作,负责调查终本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参与实施财产的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出具法律意见书,推动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以公证调解为中心,建立起一套涵盖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调查取证、参与财产保全、参与执行以及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六大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公证对司法辅助事务的全面承接。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推出网络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系统,对网上小额借贷在线公证,将案件直接推送至人民法院,批量立案、批量执行,全程无纸化操作,从源头上分流案件,有效缓解了互联网金融案件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实践证明,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有利于保障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随着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进一步发挥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在提高司法效率、推动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信中的专业优势,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衔接。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和完善公证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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