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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3)
  (四)实施“统筹城乡提服务工程”。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建立优质高效、开放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支持政策,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坚持“资源共享、多站合一”,鼓励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物流配送发展,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供销网点、快递、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整合融为一体,提升站点覆盖率。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改造完善田头市场设施设备,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保温等专业设备和车型,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建制村直接通邮。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实施“长效机制强管养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体制改革,建立管养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重建轻养、资金不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推动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和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建立专群结合养护运行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创新养护运行机制,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施工方;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实施;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优良中等路率达80%以上。
  (六)实施“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工程”。深化示范县创建,健全发展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打造成推动“三农”工作的金字招牌。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示范市创建、“爱路日”活动等示范创建,鼓励地方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中建立新机制、出台新政策、尝试新方法,鼓励有条件地区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积极弘扬公路文化,深挖彰显本地特色的公路发展历程和人文底蕴,推动优秀公路文化传承和创新。到2025年,每个地市至少创建一个省级示范县,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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