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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3)

2.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

2019年底前启动清理规范中央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2020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一批简化、优化的管理措施,改为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2019年底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20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开。(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相关地区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底前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要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申领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19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尽快研究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19年底前将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再压减10%,70%以上办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税务总局、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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