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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应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德·阿·梅德韦杰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9年9月16日至18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并同梅德韦杰夫总理于9月17日在圣彼得堡市举行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



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强调,今年是中俄建交70周年,70年来,中俄关系经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中俄关系成熟、稳定、坚韧,不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两国合作已超出双边范畴,对维护地区及世界和平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满意地指出,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持续高效运行,有效指导和推动两国经贸、投资、能源、人文、地方等各领域务实合作实现全面深入发展。双方愿继续完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推动两国全方位互利合作取得更多丰硕成果。

双方重申,将继续加强在战略性问题上的相互支持,拓展务实合作,密切人文交流,深化国际协作,进一步巩固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更好造福两国及两国人民。



双方指出,两国贸易额继2018年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后继续保持增长,农业、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海关、环保等领域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双方愿继续挖掘合作潜力,进一步扩大双边合作规模。为此,双方商定: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关于促进双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备忘录》,优化贸易结构,培育新的经贸增长点,促进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扩大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实施中俄经贸合作战略大项目。

——为推动双方经贸和投资合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向2000亿美元贸易发展目标迈进。

——充分发挥中俄贸易投资障碍磋商机制作用,定期就消除双边贸易和投资合作中的障碍问题交流信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沟通协调和务实合作。

——支持2020年在俄共同举办第七届中俄博览会。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平台,促进两国地方和企业交流合作,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

——就支持和发展基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继续开展协作,包括在中俄世界贸易组织改革问题和反对单边贸易保护措施协调机制内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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