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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2)

——加快新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反垄断执法和政策领域合作协议的准备工作。

——进一步深化两国主管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双多边机制下的沟通协调。

——深化双方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和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区域发展合作,以推动两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平衡发展,提升偏远和农村地区的一体化程度。

——全面落实《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农业农村部与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农业部关于深化中俄大豆合作的发展规划》,深化农业全产业链合作,扩大农产品相互准入,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

——切实加强非洲猪瘟和马铃薯甲虫等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合作,为农业和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积极开展两国农产品食品相互市场准入合作,不断扩大对方优质农产品食品进口,继续促进两国农业合作。

——继续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国际道路运输协定》。

——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便利公民往来协议》(2013年3月22日签署)第十三条的修订工作,推进中俄国际道路运输司乘人员签证便利化。

——推动完成同江-下列宁斯阔耶铁路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桥及索道建设。

——继续加强中哈俄、中蒙俄跨境运输合作。

——继续发展“滨海1号”、“滨海2号”国际交通运输走廊过境运输合作。

——推动双方交通部开展建设“滨海2号”国际交通运输走廊无人驾驶通道的合作,吸收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参与,研究制定通道建设技术方案,评估潜在运输量,以确定项目经济效益方案,制定无人驾驶通道运行的法律法规基础和技术标准。

——加强中俄卫星导航合作,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和平使用北斗和格洛纳斯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合作协定》,支持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和俄罗斯国家航天集团就商谈《关于北斗和格洛纳斯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时间互操作的合作协议》所作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北斗和格洛纳斯系统的兼容和互操作,推动在中俄互设测量站、精准农业等领域的合作项目,继续推进北斗-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在中俄国际道路运输应用合作,促进两系统以更高质量服务两国经济社会发展。

——结合两国创新、科技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拓展两国在月球和深空探测、运载火箭、遥感技术和低轨卫星通信技术应用、电子元器件等领域大项目上的长期互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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