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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4)

——扩大两国投资合作,充分发挥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潜力,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双方投资项目落地。加强两国经济发展各领域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拓展投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积极拓展在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保护两国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按照“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商业运作、国际惯例”的原则推动更多重点项目落地。

——加强政府间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域间、产业间、产业链上下游间的协同开发方案,推进战略性大项目落地实施。

——创新合作方式,推动企业间合资合作,推广海外合作园区、项目联合体、合资公司等多样合作模式,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加强对双边合作基金的统筹引导。

——继续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作用,促进两国金融领域合作。

——推动扩大本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鼓励签署以本币计价的外贸合同,并采取措施推广本币的使用。

——支持两国金融机构在促进双边贸易、产能和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

——继续深化在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领域的双边合作,特别是加强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框架内的沟通和合作。

——依据两国法律致力于保障两国商业银行间结算正常开展和履行关于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程序。

——支持根据两国经济实体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通过中俄两国金融机构开展本币贸易融资。

——继续开展支付系统和银行卡合作,加强在移动支付创新和网络支付领域的合作。

——支持符合条件的俄罗斯发行人在中俄两国债券市场发行本币计价的债券,以及中方机构投资者投资俄方发行的金融工具,俄罗斯投资者参与中国期货市场交易,推动两国黄金市场参与者间的合作,支持进一步发展两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跨境结算以及两国托管结算机构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由俄联邦第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西卢安诺夫和中国财政部部长刘昆于2019年8月22日在莫斯科共同主持的第八次中俄财长对话取得的成果,并核准对话发布的联合声明。双方认为,本次中俄财长对话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中俄双边合作注入了新动力。

双方强调第八次中俄财长对话期间签署的中俄会计准则合作备忘录、中俄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与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研究所战略合作协议、中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与俄罗斯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合作备忘录等成果文件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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