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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二十四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7)

双方重申坚持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反对单边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共同提升经济的稳定性和包容性。

双方商定与有关方一道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推动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共同发展经济走廊,协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有序扩大能源合作,增强数字经济领域有效互动,促进欧亚地区贸易和投资。

双方积极评价《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即将生效。

双方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倡议同大欧亚伙伴关系可以并行不悖,协调发展,双方将制定协调此项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在欧亚地区构建开放、互利、共赢、广泛、平等的合作空间。

双方商定积极利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中俄印、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协调成员立场,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为实现以上目标,双方商定:

——支持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继续在应对世界经济风险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致力于坚持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平衡、可持续、包容增长。加强双方在二十国集团内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金砖国家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加强协调合作。

——同其他金砖国家共同努力,积极落实历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共识,深化金砖战略伙伴关系,巩固经济金融、政治安全和人文交流“三轮驱动”合作架构。继续推动金砖国家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外围对话和“金砖+”形式加强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落实《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金砖国家经贸合作行动纲领》在内的历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共识,全面加强经贸领域合作。推动加快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和金砖国家能源研究平台建设。

——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其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方面的作用,促进成员国经济持续增长,发展成员国间的文化与人文交往,提高组织的国际威望。

——拓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经贸合作,特别是贸易投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卫生医疗、现代农业、通信技术等领域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会晤机制高效务实运作。

——支持根据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继续推动简化进出口和过境货物海关流程和手续,提高透明度,发展包括海关在内的边境机构合作,加快货物运输、通关、清关,考虑到共同努力支持和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探讨达成该目标的相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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