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2)

(三)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要加强对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督促指导本级部门和辖区内市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改革,协助做好对各地区各行业改革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

(二)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一些地方人为干预税收、突击做基数。各地区要按本方案要求推进改革,严肃查处干预企业经营、操纵税源分布、地方市场保护等违规行为,防止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搞违规政策洼地。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改革后税收征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和偷逃骗税行为,坚决堵塞征管漏洞。

(三)推进配套改革。本方案确定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措施到位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理顺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均衡省以下地区间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创造条件,确保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