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以往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版本不一致的,以本版本为准。
附件: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1日
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
(2019年版)
单位:克/千克(g/kg)
序号 辅料名称 相关标准 最大使用量
固体制剂 液体制剂
1 阿拉伯胶 GB 299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阿拉伯胶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2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 GB 316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阿朴-8′-胡萝卜素醛 0.015 0.01
3 β-环状糊精 GB 1886.1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β-环状糊精;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倍他环糊精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4 巴西棕榈蜡 GB 1886.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0.6 —
5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GB 1886.1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1 1
6 冰乙酸 GB 1886.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7 赤藓红及其铝色淀(以赤藓红计) GB 175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GB 175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0.1 0.1
8 赤藓糖醇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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