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9﹞13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国有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明确股权董事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股权董事有效履行权利和义务,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pdf
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1/P020200114406532013951.pdf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