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3)
  (六)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商场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二)保持安全距离。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
  (三)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四)商场内的重点防护人群包括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和口罩。
  (五)接货员和采购人员传递文件或物品的前后都要洗手,传递时都要佩戴口罩;对于负责收发文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
  (六)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商场现金收银岗位人员可配护目镜。
  (七)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
  六、商场功能区要求
  (一)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区域应当考虑关闭。
  (二)商场中的学习培训机构应当暂停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推荐使用网络远程授课方式。
  (三)商场中的服装专卖店等物品销售区,销售人员与顾客交谈时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尽量不要直接接触;视情况适当控制销售大厅的顾客人员数量。
  (四)商场中的运动健身区,建议顾客适当缩减健身时长;顾客健身时应当相对分散。
  (五)商场中的餐饮集中区,应当推荐顾客采用打包带走方式用餐;或提供远程网络订餐,顾客取餐时注意不与服务人员直接接触。
  (六)关于商场中的超市,环境卫生防护可按照专门要求办理。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
超市卫生防护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超市的卫生改善与健康防护。主要内容包括超市运营管理、环境卫生要求、加强清洁消毒、个人健康防护等,为保护超市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二、超市运营管理
  (一)提高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