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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2)

(六)网信部门按照有关部门研判认定意见,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三、工作要求

(一)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畅通渠道,设立举报专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舆论导向,消除不实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门的联络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市场监管(含药监)部门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每日12时前将本辖区截至前一日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表报送。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药监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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