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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

农办牧〔20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与渔业厅(局、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肉蛋奶和水产品是居民生活必需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养殖业发展遇到新的困难,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用工回不来等问题普遍存在,如不迅速妥善解决,不仅会影响产业稳定发展,而且很快会影响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养殖业面临的特殊困难,采取特别的支持帮扶措施解决问题堵点,推动养殖业立即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饲料企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复产

  除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城市外,各地都要允许饲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不得设置审查核准等限制条件。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的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和水、电、气等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用工返程返岗,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的返岗包车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推动当地粮库与饲料企业紧密对接,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应,适时调配投放库存稻谷、小麦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开工,充分调动相关行业协会力量,促进豆粕等饲料原料产销对接。各地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提出的饲料原料采购需求,要采取特别保障措施实施“点对点”支持。

  二、确保物资和产品运输畅通

  将饲料产品及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种畜禽、仔猪禽苗、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生鲜乳、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鲜猪肉、转场蜜蜂等纳入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切实落实绿色通道政策,除必要的对司机快速体温检测外,确保“三不一优先”,便捷快速通行。尽快打通养殖业所需物资下乡和产品进城进厂的运输通道,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原料及产品、畜禽水产品运输车辆。对一些县、乡、村封村封路、一概劝返等不恰当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各地有关部门要公布联系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及时解决所反映的具体问题。

  三、千方百计推进当前养殖业解困

  家禽业要突出解决好养殖缺饲料、禽苗运不出和禽肉禽蛋卖难问题,帮助重点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家禽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落实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不搞一刀切,确保饲料不断供、产品不滞压、资金不断流,必要时地方政府要采取禽肉、禽蛋产品临时收储措施。生猪要合力抓好生产恢复发展,“点对点”协调解决好建筑用工问题,加大建筑材料供应和保障力度,确保各地新建和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尽快开工复工、投产达产。奶业要防止出现生鲜乳限收拒收特别是倒奶现象,督促收购生鲜乳的乳品加工企业用好用足产能,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敞开收购生鲜乳,支持采取生鲜乳喷粉等应急措施。水产养殖要解决好对虾、罗非鱼、小龙虾等产品压塘严重问题,协调主产区和大中城市构建销售流通对接关系,充分发挥电商等渠道优势,帮助重点水产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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