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3)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完善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配齐配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业务工作力量,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承担社区防控工作牵头职责的,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科学研判社区防控工作形势任务,及时提出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未承担社区防控工作牵头职责的,要主动与牵头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反映、解决城乡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在社区防控工作中查找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争取支持。在总结社区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要把社区防控工作成效作为检验本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民政、卫生健康系统共产党员到社区防控工作一线支持帮助工作,为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贡献智慧和力量。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运用党委和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充分解读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引导社区居民客观理性认识疫情,避免并化解恐慌情绪。要依托各类媒体、网站,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宣传优秀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先进事迹,为做好社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有关情况要及时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16日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