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3)
十二、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争取理解支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及时相互沟通学生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和成长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精简检查考核评比项目的有关规定,切实减少干扰,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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