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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邮轮产业如何可持续发展建议的答复函(2)

  三、关于加快航线多样化开发,丰富邮轮旅游产品供给

  (一)关于邮轮无目的地航线试点。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我部经商中央外办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海南三亚等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的意见》(交水函〔2019〕212号),启动了海南邮轮港口中资方便旗邮轮无目的地航线试点,并指导海南省制定印发了《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实施方案》。我部支持符合条件的邮轮公司及邮轮,在疫情过后积极参与海南邮轮无目的地航线试点工作。

  (二)关于国际邮轮沿海航线问题。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外国企业不得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原则上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我部在推进我国国际邮轮运输市场发展的同时,一直致力于培育本土邮轮发展,部分企业正积极稳妥推进五星红旗邮轮的建设和运营。

  四、关于吸引外籍邮轮旅客入境旅游,推动邮轮“枢纽港”建设

  (一)关于提升邮轮港口服务能力方面。我部高度重视邮轮港口服务能力建设,2018年、2019年相继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邮轮港口布局,拓展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完善集疏运,提升旅客体验和满意度。2019年底我部还制定发布了行业标准《邮轮港服务规范》,进一步指导邮轮港提升服务水平。我部将指导各地持续推进邮轮港口服务能力提升,推进世界一流邮轮港口建设。

  (二)关于外籍邮轮多点挂靠便利性措施方面。一是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该审批事项已实现了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理,并公开承诺将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二是加强监督,保障航行安全。海事管理机构对国际邮轮的安全监管措施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对国际邮轮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尽量避免在船舶开航前两小时之内开展,除国家举行重大涉水活动等特殊时间段以外,严格按照我国加入的“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组织”确定的检查标准和检查周期进行检查,对船舶、船员证书有效性检查是港口国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感谢您对我国邮轮市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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