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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自贸发〔2020〕102号


湖北省商务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商务部研究提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北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贸易发展质量

(一)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挥基地对外贸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引领作用,支持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三)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四)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支持武汉以自贸片区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健全促进机制、创新政策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支持襄阳片区和宜昌片区借鉴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做法,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五)支持襄阳和宜昌以自贸片区为核心,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优势与对外开放优势,大力承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研发、管理咨询、工程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积极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六)支持在湖北建立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贸易摩擦预警和法律服务相关工作,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视情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

二、优化营商环境

(七)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投资促进工作机制,鼓励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创新投资促进方式,提升投资促进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八)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编制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咨询,加强外商投资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外资项目推进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重点外资项目落地。

(九)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等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利用中国投资指南网、商务部投资项目信息库等线上渠道,协助湖北自贸试验区开展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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