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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2)
各省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日内出台,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要抓紧组织实施,进一步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等各项政策落细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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