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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3)
  4.切实解决因信教而辍学问题。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各地要严格落实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严禁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实施,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信教而辍学。各地统战、宗教事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讲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禁止强迫适龄儿童少年信仰宗教或者因信教而辍学,争取宗教界的配合和支持。对于目前因信教而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统战、宗教事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妥善安排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各地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构建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确保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认真总结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不断营造良好氛围。
  2.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紧紧抓住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坚持控辍保学与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加强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学生辍学复学信息;每年精准摸排辍学学生情况,完善与户籍、扶贫数据比对制度,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动态销号管理。
  3.健全应助尽助救助机制。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劝返复学适龄儿童少年,要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保障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促进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鼓励各地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控辍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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