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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李长萍的提请,于2020年6月24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高峰同志为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建军同志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
  高峰同志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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