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泽刚、邹正海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24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泽刚、邹正海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泽刚、邹正海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