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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3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宏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王洪斌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何云泽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熊魁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董伟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徐庆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艾军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沈娟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胡建平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洪斌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何云泽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汪波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莉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涂海兰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仲军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徐庆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继高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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