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积极营造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胡春华 国务院副总理
副召集人:钟 山 商务部部长
倪岳峰 海关总署署长
高 雨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傅 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杨小伟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廖 岷 中央财办副主任
刘俊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马朝旭 外交部副部长
唐登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长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王裕文 安全部副部长
刘 炤 司法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李 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任鸿斌 商务部部长助理
王晓峰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
陈雨露 人民银行副行长
邹志武 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陆进 税务总局副局长
甘 霖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毛有丰 统计局副局长
张茂于 国际发展合作署副署长
周 亮 银保监会副主席
戴应军 邮政局副局长
郑 薇 外汇局副局长
周晖国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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