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2)

  六、加强监督检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纳入本地招生录取督查范围,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加大对高校、邮政企业寄递录取通知书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和新生个人信息安全。要指导高校、邮政企业及时妥善处理寄递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切实维护新生合法权益。对于寄递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2020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各高校,将本通知相关要求通知到属地所有普通高中。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