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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加强城乡社区防汛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发〔202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应急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应急管理局: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也是防汛救灾的重要前沿阵地。为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城乡社区防汛救灾工作,筑牢防汛救灾的人民防线,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制,提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动员能力,落实应急处置、自救服务、恢复重建和宣传引导任务,统筹城乡社区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为克服灾情、汛情和疫情不利影响,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制。各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做好社区防汛救灾工作。总结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经验,加快组建以基层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骨干,乡镇(街道)派驻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下沉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制和工作队伍。强化社区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管理,压紧压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动员凝聚功能,发挥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制综合协调优势,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度,确保防汛救灾各项任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应急处置。受灾地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根据社区自然灾害应对预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雨情、汛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健全完善针对社区范围内重要堤防、重点群体的巡查制度,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汛情灾情严重的地方根据需要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已经遇险受灾的,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专业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优先做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救援安置,确保不遗漏一户一人;细致摸排、及时上报社区居民、社区范围内各类组织机构和设施设备受灾情况,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组织引导居民群众坚决服从关于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的各项决定,做到令出行随、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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