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6)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34 行政
处罚 水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35 行政
处罚 水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处罚决定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36 行政
处罚 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7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公开有关处罚信息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六)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8 行政
处罚 水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未及时上交,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39 行政
处罚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外,未要求当事人到指定机构缴纳罚款,自行收缴罚款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40 行政
处罚 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未申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1 行政
处罚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2 行政
处罚 应当依法移交公安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3 行政
强制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应当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而未实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4 行政
强制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造成证据损毁、危害扩大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5 行政
强制 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前,依法应当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未履行法定程序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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