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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3)
  四、加强博物馆教育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文物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把利用博物馆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摆在工作重要位置。要对各类博物馆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
  (十一)加强条件保障。各地教育、文物部门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支持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资源单位建设、教育课程研发设计、教学活动组织实施、师资培训、教育空间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要鼓励博物馆围绕中小学教育特点,设置适合学生学习的场馆教室、活动空间和实践基地,配备必要的教育设备、学习资源和专业人员,在设计实施陈列、展览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教育需求,在进行藏品数字化、智慧博物馆建设中,要兼顾青少年教育功能。
  (十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地中小学、博物馆等要强化博物馆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预案,明确管理职责和岗位要求。要开展师生行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博物馆要针对中小学生实际,开展教育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场馆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十三)加强考核评价。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目标考核和效果评价。各地文物部门要将其纳入博物馆定级评估、运行评估、免费开放绩效考评等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各地教育、文物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探索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创新模式,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介优秀案例,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教育部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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