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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11)

8.6 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9 附则

9.1 涉外森林草原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者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外交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9.2 预案演练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9.4 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9.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附件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由应急部牵头,外交部(仅涉外火灾时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林草局、中国气象局、中国民航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中央报告,并通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视情协调国际救援队伍现场行动。

二、抢险救援组

由应急部牵头,外交部(仅涉外火灾时参加)、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视情组织国际救援队伍开展现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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